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温医大〔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院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教职工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二、组织机构及聘用权限
(一)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管理三、四级岗位的设置与聘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管理五、六级职员晋升聘用工作按学校通知执行。
(二)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岗位聘用工作。
(三)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审核和聘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管理岗位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岗位总量与等级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按实际人数核定,各岗位等级比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二)同一岗位系列中,上一级岗位空缺时,空缺指标可用于下一级岗位。
四、聘用程序
(一)学院公布聘用条件。
(二)个人申报。教职工按照聘用条件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 (三)资格审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分别以教学、科研主管部门标准为准。思想政治鉴定意见由党支部出具,支部书记签字。
(四)材料公示。学院在评审前需公示相应岗位的申报材料。
(五)组织评聘。学院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提出拟聘意见,并将拟聘结果汇总表报学校。
(六)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方案。
(七)拟聘人员公示。
(八)聘用结果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九)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位教职工根据现聘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类别等级岗位,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其中双肩挑人员须同时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
(二)在批准时间内出国(境)人员、进修人员、挂职人员、离岗创业人员、短期病事假或产假人员,由原所在学院、部门及时通知本人并按时提交聘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类人员请于2021年17日前将岗位聘用申报表和表中所填业绩的证明材料、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思想鉴定表交学院审核、汇总(申报三级及以上岗位需按照学校:岗位聘用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提交材料;申报四级、七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无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需提供电子版业绩证明材料;岗位聘用申报表,思想鉴定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类岗位申报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版),其中正高级岗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和表中所填业绩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21年12月24日前交学校。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做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迫切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保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在聘用中出现的思想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使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位老师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对扰乱设岗聘用工作、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安排、拒聘上岗的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15868503098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同仁楼7A304-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liya809@163.com。
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68号)
附件2.各类表格
附件3: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结果汇总表
附件4:岗位聘用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温医大马〔2021〕4号)